春运保暖防寒服 询价公告
根据重庆市经信委和学校采购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春运保暖防寒服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并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
一、询价招标内容:
1.项目地点: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2.最高限价:102000元
3.项目完成日期:2020年12月30日
4.质保期:3年
5.询价采购项目要求(见下表)
6.规格参数:
(1)面料:100%聚酯纤维,做到经久耐用不变形,不起皱,不缩水!
(2)里料:全涤,双层防钻绒内胆,防鸭绒外漏。
(3)填充物:80%以上高品质鸭绒
(4)做工:加厚处理,防跑绒技术处理。
(5)款式:长款(过膝)
(6)颜色:黑色
7.注意事项:
(1)报价包括材料、运输、安装、人工、清洁除渣、管理、税费等所有费用。
(2)保证采购服装为全新产品。
(3)乙方所送物品必须与招标物品规格、型号、材质等保持一致。
(4)保证物品的完整性、无损坏等。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询价邀请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项目地点及招投标时间
1.关于询价邀请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见学校官网招标公告
2.投标报名统一采用在招标现场报名的报名方式。特别注意:投标报名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同。
3.投标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0年12月24日9:00时。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4日9:30分。
4.投标地点: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招601会议室。
5.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4日9:30时。
6.开标地点: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招601会议室。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中标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 哄抬价格,弄虚作假,恶性竞争的;
8.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递交有关事项规定
1.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未进行密封盖章的,招标人恕不接受。
七、投标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只接受现场报名。
2.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成立询价招标评审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供的商品报价价格(严重偏离市场行情将剔除)进行评定后,按总价由底到高顺序确定中标供货商。
3.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开标
1.开标在本招标公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2.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开标由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招标小组主持,具体招标事务由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依法组建的招评标小组负责。
4.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 “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
5.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6.开标过程由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纪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和监督,并存档备查。
九、成交原则
1.评标小组按照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技术、商务要求的原则,对有效竞标人的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序,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2.竞标报价相同的,按竞标人竞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的多少、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评标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竞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小组可以取消该竞标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4.签订合同时,根据需要采购方有权提出对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的项目或货物作局部调整或变更数量,但需经谈判成交双方共同认定。
5.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作为采购失败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5.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2竞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3因不可抗力导致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成交通知
1.成交结果将在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栏内公示。
2.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竞标人对投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采购《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携加盖鲜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领取。《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应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竞标人。
4.《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协议的依据。
十一、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标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项目成交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十二、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开标开始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上级机构或部门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上级机构或部门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等有异议的,应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时限
采购人、上级机构或部门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评审小组如需进行调查,则可延长1-15个工作日),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质疑答复方式
采购人、上级机构或部门将在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信息公开栏网上对质疑答复内容进行公告。
(四)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之规定的;
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
(五)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上级机构或部门提出质疑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向老师 联系电话:023-65915080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3-6591506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张家湾50号
十四、监督机构
监督人: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纪委
监督电话:023-6508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