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文体活动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和《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拟对教职工文体活动服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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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号 |
项目名称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保证金 |
最高限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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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 |
教职工文体活动服采购项目 |
1家 |
1500元 |
1000元/套 |
约226套(据实结算) |
自有资金。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满足本项目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关于邀请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见学校官网招标公告,供应商自行下载。
2.投标报名统一采用在招标现场报名的报名方式。特别注意: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按学校要求,全程带好口罩,携带投标文件现场参加开标仪式,报名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同。
3.投标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见学校官网招标公告
特别说明:超过招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或不按投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4.项目地点: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张家湾校区)
5.招标文件资料售价:每套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时间:2023年3月29日14:00至14:30。
7.投标地点: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张家湾校区)招生办2楼201会议室。
8.开标时间:2023年3月29日14:30。
9.开标地点: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张家湾校区)招生办2楼201会议室。
(一)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投标报名费、保证金具体缴纳方式如下:
1、缴纳本项目规定数额投标资料费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保证金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的投标人须确保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报名费、保证金汇入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的账号上,其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12:00时,并务必在进账凭证上明确“教职工文体活动服采购项目”。
2、本项目投标资料费、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开户行:中行重庆沙坪坝支行上桥新街分理处
账号:108802942557
(1)投标人必须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教职工文体活动服采购项目”;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由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在7个工作日内按原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供应商与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按原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3、所有的项目保证金招标人按规定期限退还时,均不产生任何利息。
4、递交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23)65915078
(三)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在与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签订合同前 5 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汇至以下账户。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实施完毕验收合格后,直接转成质保金。
户名: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开户行:中行重庆沙坪坝支行上桥新街分理处
账号:108802942557
(四)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中标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投标活动。
(二)为本项目提供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等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老师 联系电话:023-65915080
李老师 联系电话:1502548108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张家湾50号
九、监督机构
监督人: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纪委
监督电话:023-65915082